為進一步增強廣大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防災意識,檢驗本市防空警報設(shè)施性能和鳴放效果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市人民政府決定于2025年9月18日試鳴防空警報。現(xiàn)將有關(guān)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試鳴時間
2025年9月18日9時18分至9時33分。
二、試鳴范圍
十堰主城區(qū)及各縣(市、區(qū))主城區(qū)。
三、試鳴方式
全市所有防空警報器采取集中統(tǒng)控的方式,按照“預先警報”“空襲警報”“解除警報”的順序間隔3分鐘依次試鳴。
9時18分至21分,試鳴預先警報,鳴36秒、停24秒,反復3遍為一個周期,時間3分鐘。
9時24分至27分,試鳴空襲警報,鳴6秒、停6秒,反復15遍為一個周期,時間3分鐘。
9時30分至33分,試鳴解除警報,連續(xù)長鳴,時間3分鐘。
請全體市民聽到防空警報試鳴信號時不要驚慌,保持正常的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
十堰市人民政府
2025年9月12日